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及流程(售后服务考核管理制度)
售后服务考核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。
对售后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,确保为客户提供及时、周到、满意的服务。
第二条 范围。
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售后服务人员。
第三条 考核条件。
(1)据部门目标,逐级建立目标、实施方案、服务效果、预算作为考核依据,对过程及达成情况进行考核。
(2)试用期人员按岗位考核指标每月进行实施方案、服务效果进行考核。
第二章 绩效考核指标
第四条 绩效考核指标以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为主(权重60%),工作态度考核指标(权重20%)和工作能力考核指标(权重20%)为辅。
(1)工作业绩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售后服务计划完成率、服务受理及时率、售后服务一次成功率、服务流程改进目标达成率、售后服务回访率、客户满意度、服务项目全面性、产品设计新颖度、表单记录准确率、售后服务费用控制程度、售后服务账款回收率。
(2)工作态度考核指标包括积极性、纪律性、协作性和诚信意识。
(3)工作能力考核指标包括创新能力、协调能力、应急处理能力、自控能力、亲和力。
第三章 绩效奖金构成
第五条 绩效奖金构成及计算公式如下:
(1)收入=年薪+绩效十超额利润率。
(2)每季度绩效=全年绩效乘以23.5%。
(3)年终绩效=全年绩效乘以6%。
(4)绩效额度=岗位标准绩效乘以考核奖金比例。
第四章 绩效考核规则
第六条 每月27~31日,客户服务部组织统计售后服务人员部分考核项目,客户服务主管审核,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~5日汇总。
第七条 所有人员考核由客户服务主管审核后,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数据,人力资源主管核准后,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发放上一季绩效奖金。
第八条 考核评估采取百分制,年薪为固定工资,绩效工资按季度发放,季度考核不合格时,原则上不扣工资,但不发奖金,累计两个季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或有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,将取消年终绩效考评。
第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管理
第九条 绩效考核结果可分为四个等级分级,具体如下:
(1)A级(超过标准或达标/优秀或良好):5分;
(2)B级(基本达到标准要求/一般):4~4.9分;
(3)C级(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/合格):3~3.9分;
(4)D级(远低于要求标准/差、需改进):3分以下。
第十条 考核面谈。
客户服务主管与大客户专员进行绩效面谈,总结分析工作体会,提出不足之处,制订工作改进计划。
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为C、D级的售后服务人员,不参与年度绩效考核。
第十二条 一年内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为D的售后服务人员,如工作态度好,则参加再培训;如工作态度差,则予以淘汰。
第十三条 一年内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为A或B的售后服务人员,技术等级或职务将上调一级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日起实施。